关于婚姻论文写作资料范文 跟婚姻可能会坑你,但是法律可以帮你方面论文如何写

这篇婚姻论文范文为免费优秀学术论文范文,可用于相关写作参考。

婚姻可能会坑你,但是法律可以帮你

薛之谦、苏享茂、王宝强、宋喆是近期网络上热议的人物,这些人物有一个共同点: 婚变.作为吃瓜群众,在八卦别人的故事时,也要看到自己的风险,提高法商,规避婚变风险.

薛之谦事件

9 月中旬,网曝薛之谦婚内出轨,薛之谦虽与高鑫磊签有离婚协议书,但并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我们不去考究这件事的真实性,只单纯去讨论离婚协议书.

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代表离婚了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31 条、第32 条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第11 条、《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第48 条的规定,夫妻双方申请离婚登记,需提供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因此,签署离婚协议书,还需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的,发给离婚证.双方取得离婚证,夫妻关系才能解除,并非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就代表离婚了.

那么离婚后,双方对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可以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吗?

1.对子女抚养问题反悔而引起纠纷的,可提起抚养纠纷诉讼.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因此,男女双方可以在一年内请求法院变更或者撤销离婚协议.

苏享茂事件

最近,“程序员苏享茂因无法承受前妻翟欣欣的勒索和威胁而自杀身亡”的新闻,闹得沸沸扬扬.从目前的资料可知,这起悲剧发生的主要诱因是苏享茂与前妻翟欣欣的婚姻以及双方所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到底是一份什么样的离婚协议书会让苏享茂选择跳楼这种极端的方式结束自己的宝贵生命?

从网络上流传的版本来看,离婚协议书关于财产的内容大致如下:

1. 苏享茂婚前位于海南省的房产归翟欣欣所有;若苏享茂不配合过户,需赔偿300 万元违约金.

2. 苏享茂一次性补偿翟欣欣1000万元,首期已经支付660 万元,剩余款项120 天内付清,如果苏享茂拒付或者迟延支付,则每延期支付一天,赔偿翟欣欣10 万元的违约金.

3. 苏享茂离婚前后的所有债务与翟欣欣无关,全部由苏享茂承担.

4. 双方离婚后不得以任何方式损坏对方名誉和对对方及家人人身威胁等,如果发现有违约行为,则赔偿对方1000 万元违约金且承担法律责任.

5. 翟欣欣收到苏享茂全部补偿款后,她及其家人不再打扰苏享茂及其家人的日常生活、工作和公司业务,若影响,则赔偿苏享茂违约金1000 万元.

一、苏享茂为什么会签订这样一份离婚协议书呢?

从苏享茂的遗书中看,其与前妻翟欣欣在婚恋网站认识,翟欣欣有简短婚史,并在婚前已经花费苏享茂将近100 万元.婚后她爱撒谎有心机的性格令苏享茂恐慌.婚后一个多月提出离婚,此时苏享茂已为翟欣欣支出1300 多万元.为了多获得财产,翟欣欣对苏享茂使用了多种骚扰威胁的手段:1. 多次威胁;2 . 多次带人到家或通过电话骚扰;3. 以偷税漏税为由进行威胁;4. 称其舅舅为门高官,能让男方倾家荡产.

最后,苏享茂因为受到了恐吓,稀里糊涂地签了这份离婚协议书,资金断裂的他感到绝望,跳楼自杀.

二、法律能够帮助苏享茂吗?

即使签订了这样的一份离婚协议书,是否就没有办法了呢?

1. 苏享茂可以主张财产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

根据民政部《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在为婚姻关系当事人办理离婚手续时,只是审查双方是否自愿离婚以及是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不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协议的内容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换句话说,这类协议与当事人签订的其他民事合同一样,在发生争议起诉至人民法院之前,并未经过权威部门的实质性审查.因此,法律赋予当事人以司法救济手段维护其合法权益.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8 条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苏享茂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针对翟欣欣在财产分割协议过程中的欺诈、胁迫等行为要求法院撤销离婚协议.只要苏享茂可以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此离婚协议就可以被撤销.

2. 控告翟欣欣构成刑事犯罪从目前披露的信息来看,翟欣欣很可能触犯刑法,构成敲诈勒索罪.《刑法》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被害人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婚姻关系并不会阻止敲诈勒索罪的事实.

因此,在离婚前可以不签订这份不平等协议,即便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署,也可通过民事与刑事两条路径事后维权.

王宝强事件

2016 年8 月14 日,王宝强突发离婚声明,称妻子马蓉出轨,出轨对象为自己的经纪人宋喆,并决定解除与马蓉的婚姻关系,停止与宋喆的合作.后王宝强与马蓉分别将对方告到法庭.虽然两人离婚案经今年8 月底的二次开庭仍未有结果,财产分割问题也仍是悬念,但有媒体曾猜测“马蓉可能会拿到巨额财产,这一场离婚官司中,最大的受益者是马蓉和宋喆,而王宝强可能成了最大的失败者.”如今宋喆被抓,许多网友都纷纷留言“大快人心”.

据称王宝强手握马蓉出轨的证据,根据民事诉讼“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无过错方主张对方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而由于生活的私密性,还有可能侵犯他人的隐私权,实践中取证一直以来都是难点.

一、哪些证据可以作为出轨的证据?

1. 直接证据

(1)视听资料,要求能够清晰地辨认正在发生性行为的双方并没有被剪辑;

(2)捉奸场面的照片,要求说明照片的来源、拍摄时间、地点等信息;(3)书面认可,发生婚外情的当事人自己书写的保证书、承诺书、认错书等;(4)本人认可的录音,行为人自己承认婚外情的录音,要求录音真实合法.

2. 间接证据

(1)婚外所生的孩子;(2)短信、微信等聊天记录;(3)证人证言;(4)婚外情共同租房证据.

二、如何收集出轨的证据?

并不是所有的证据都会被法院采纳,有些证据可能因为取证过程的不规范,导致该证据无效.视听资料是证明一方出轨的最直接的证据,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 条对视听资料做了明确的限制,首先就要求是“合法手段取得的”.那么,在对方不知情、未同意的情况下,偷拍、偷录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呢?

在司法实践中,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属于合法取得,有效.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对于短信、微信聊天记录、往来邮件等此类证据,做到及时保全与公证.

根据中国法院网发布的2017 上半年离婚大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全国结婚夫妇为558 万对, 同时有185 万对夫妻离婚.离婚率最高的是北、上、广、深4 个城市.从2002 年开始,中国的离婚率就一路走高.2002 年,中国离婚率仅有0.90‰,2003 年达到1.05‰,到2010 年突破2 ‰.当前数据显示,2015 年离婚率为2.8‰,是2002 年的3 倍多.

这些数据告诉我们,离婚变得越来越常见,在大城市更是如此.婚姻不易,由于各种原因,并不是所有夫妻都能白头偕老.发生婚变时,双方平静分手是最好的方式,万一不行,也一定要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

婚姻论文范文结:

关于对不知道怎么写婚姻论文范文课题研究的大学硕士、相关本科毕业论文婚姻论文开题报告范文和文献综述及职称论文的作为参考文献资料下载。

1、婚姻家庭法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