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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海洋经济十三五中期成就评估报告新

党的十九大提出“坚持陆海统筹,加快建设海洋强国”,国家海洋事业发展进入了新时代.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重要指示,特别提出要把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是在我国提出建设海洋强国,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着力壮大海洋经济,拓展蓝色经济空间的背景下,根据国家海洋经济总体部署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是广东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全面评估《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推进《规划》顺利实施,对推动海洋经济科学发展、实现我省由海洋经济大省向海洋经济强省跃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总体评估

“十三五”以来,面对国际市场的深层次波动和国内外海洋经济发展环境变化,我省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八次、十二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各项工作部署,大力发展海洋经济,积极对接海洋强国战略,推动《广东省政府国家海洋局关于推动广东海洋强省建设的框架协议》落地,围绕海洋产业、海洋科技、海洋生态、海洋开放和海洋公共管理等领域的转型取得进展,主要目标实现程度良好,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积极稳步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取得新成就.

2017 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1.82 万亿元,同比增长14.5%,全省海洋生产总值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占全省地区生产总值的五分之一,连续23 年居全国首位.海洋三次产业比例调整为1.5:40.1:58.4.2018 年上半年,初步核算全省海洋生产总值达9800 亿元,同比增长8%,海洋经济发展态势良好.

一是海洋经济总量进一步提升.2016 年到2017 年,全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从1.59 万亿元增加到1.82 万亿元,年均增长13.55%,超过预期年均增长8% 的目标;按该增速2020 年广东省海洋经济生产总值预计达2.66万亿元,超过《规划》预期目标(2.2 万亿元).

二是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海洋渔业稳固发展,临海的海洋油气、电力能源等产业提质增效,海水利用、滨海旅游业等新兴产业加速发展,海洋产业实力得到增强.海洋经济三次产业比重由2015 年的1.6:43.5:55.0调整为1.5:40.1:58.4,呈现出第二、三产业并驾齐驱的均衡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了门类齐全、优势突出、以现代产业为主导的海洋产业体系.我省确定将海洋电子信息、海工装备、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海洋生物和海洋公共服务等六大海洋产业作为全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抓手,推动海洋产业优化升级.

三是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划定13 类268 个生态红线区,总面积18163.98 平方公里.截至2018 年上半年,广东省拥有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 个、国家级海洋公园6 个,建成海洋渔业类型保护区110 个、面积50.35万公顷,建成人工鱼礁区50 座、面积2.9 万公顷,建成海洋牧场示范区12 个.围填海管控有效加强,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填海造地问题,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科学用海,改善海洋生态环境.

四是海洋科技研发能力进一步加强.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海洋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丰硕成果,海洋创新创业环境不断优化,深圳、湛江获批全国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各获得3 亿元的发展基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工作获得7.5 亿元财政专项支持,带动超过40 亿元社会资金投入海洋科技创新.促进海洋高新技术创新联盟建立,支持中山大学联合国土资源部广州地质调查局、中国科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等单位正式成立协同创新联盟,同时推动联盟和省海洋与渔业厅、广州市南沙区政府协商共建协同创新中心.

五是海洋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海洋监测、预警、预报、应急处置等防灾减灾支撑体系更加健全,海洋环境监测监视力度不断加大,按期按质完成各项监测任务,全面掌握广东省近岸海域环境状况.全面推行现代风险管理制度,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能力得到加强,水上救助体系更加完善,目前广东省21 个地市已有19 个挂牌成立搜救分中心.

二、实施成效

(一)现代海洋产业竞争力稳步提升

1、传统优势海洋产业转型效果明显

(1)海洋交通运输业

推动海陆综合交通枢纽建设,共同打造国际航运中心.2018 年上半年,全省规模以上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9.9 亿吨,同比增长9.9%.规模以上港口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072 万标箱,同比增长4.4%,保持较快增长.沿海港口深水航道建设加快,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工程一期于2017 年9 月建成投入使用.广州国际航运枢纽加快建设,南沙自贸区国际船舶登记中心挂牌成立.主动服务、解决大型国有航运公司进驻南沙自贸区的有关船舶登记问题,使船东避免了船舶等待滞期引发的巨额船期损失.以广州、深圳等主要港口为重点的运输体系不断完善,江海联运、海铁联运更加畅通,远洋运输能力不断提高.广州港已拥有各类码头泊位807 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76 个.南沙港区已建成16 个10 ~ 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1 个10 万吨级、5 个5 ~ 7 万吨级通用泊位,11 个10 ~ 30 万吨级修造船舾装泊位以及一批滚装汽车、石油化工等专业化泊位,可以满足世界最大集装箱船靠泊作业要求.港珠澳大桥主体工程已于2017 年全面实现贯通,成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互通的重要支撑.深中通道西人工岛工程已于2016 年正式施工,深中通道桥梁工程在2017 年实质开工,未来深中通道通车后,将成为连接珠江东西岸的重要通道.

加强港口国际合作,强化区域港口群功能.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开放,与福建、海南、香港、澳门共建世界级港口群、国际航空枢纽和数字海上丝绸之路.澜沧江—湄公河合作、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东盟自贸区持续升级.与南太平洋岛国海洋产业合作不断加强,共建一批合作示范园区.南亚、西亚、非洲东海岸等印度洋沿岸地区新兴市场进一步开拓.

推动建设绿色港口.省海事局与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合作,牵头开展珠三角地区船舶大气排放污染控制与对策研究.配合推进珠三角船舶排放控制区实施,推动珠三角核心港口于2017 年开始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泊岸转油规定;结合粤港合作框架协议下的大气污染排放合作机制,与香港方面沟通,共同促进区域大气污染减排工作开展.

(2)海洋油气业

推进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开采进展.2017 年3 月28日,由中国地质调查局广州海洋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的国内首次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正式开钻,2017 年8 月4 日,国土资源部、广东省人民政府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签署《推进南海神狐海域天然气水合物勘查开采先导试验区建设战略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广东省以先导区建设为契机,认真落实职责分工,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构建协同创新机制,发展海洋装备制造业,建设强有力的海洋管理队伍,加快推进南海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工作.在广东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天然气水合物产业化开采进程的行动方案》.

协助推动海洋油气业发展.积极开展海上油气开采海事服务,组织研究南海油气平台海事监管工作,对法律未明确的监管事项、监管机构设置方案、人员编制培训需求、执法监管设施建设和资金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题研究;组织海上油气开采通航安全评估,及时发布海上油气勘探、开采作业航行警告.

(3)现代海洋渔业

大力推进海洋渔业转型升级.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海洋渔业发展.2016-2018 年,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16550 万元,其中2016、2017 年用于支持广东省水产良种体系建设、海洋渔业科技推广、水产品质量安全、鱼病防治、渔业机械化等工作.2018 年整合调整用于渔业新技术新模式新成果应用、现代渔业示范园区建设、省级实验室建设、渔业公共服务、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控、重大疫病监测预警、渔港标准管理示范、水产苗种产地检疫、水产品冷链物流和鲜活水产品产销对接等项目.同时,积极争取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项目资金,重点支持大宗鱼类品种的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设,全省累计创建(验收)农业部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区)80 个.大力推进渔港经济区建设,完善渔业生产设施,制定《广东省现代渔港建设规划(2016-2025)》,2016 年省级财政安排11 亿元建设13 个示范性渔港和区域性避风锚地;出台《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渔港标准管理规范(试行)》,规范渔港建设和管理.推进渔业油价补贴改革,2015-2019 年预计争取安排广东省补助资金共140.65 亿元,其中2016-2018 年,每年各安排28.13 亿元,省级统筹资金重点用于远洋渔业、渔业渔政信息化、渔业资源养护及生态修复、渔船更新改造、渔业执法装备、渔业种业工程等.

远洋渔业合作空间得到拓展.积极推进发展远洋渔业,建造了一批现代化远洋渔船,带动了一大批国内渔船走出去,减轻了国内渔业资源的捕捞压力.同时,鼓励广东省远洋渔业企业进一步扩大合作范围,开展投资合作.2017 年深圳市联成远洋渔业有限公司在密克罗尼西亚波纳佩州设立了渔业基地,在科斯雷州新建了鱼货转运中心和渔船维修基地,为远洋渔船提供后勤保障.深圳华南渔业公司在库克群岛拉罗汤加建设远洋渔业中心基地,在萨摩亚建设阿皮亚远洋渔业基地和开展远洋渔业综合经营.珠海市东港兴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2 亿元人民币,建造8 艘远洋渔船,并在毛里塔尼亚建设西非远洋基地,第二条鱼粉生产线已安装完毕.湛江市成功举办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中国国际水产博览会,成为全国海洋经济综合展会和水产产业的品牌盛会.广东粤海饲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越南和印度,分别投资9000 万和1 亿元建设饲料加工厂,预计2018 年建成使用.广州顺帆远洋渔业有限公司新造了6 艘远洋渔船,目前已获得农业部项目批文,拟赴文莱生产作业.粤水渔业有限公司计划投资19254 万元在马来西亚投资建设远洋渔业基地,成立粤水马来西亚渔业有限公司,并获批马来西亚政府新建5 艘拖网渔船批文,目前该公司有11 艘远洋捕捞渔船在马来西亚海域生产作业.

远洋渔业管理加强.加强了渔船建造、远洋渔业项目等申请事项管理和远洋渔船出入境备案报告、远洋渔业企业资格、项目年审等审批;强化了远洋渔业的属地管理,各市、县渔业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远洋渔业企业监管,加强对建造远洋渔船、实施远洋渔业项目的协调、指导,落实远洋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了远洋渔船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各项检查监督和责任人制度,建立远洋渔船档案、制订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明确远洋渔业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举办一期境外远洋渔业船员培训;积极落实了国家扶持政策,实施远洋渔船更新改造投资补助项目,扶持建造82 艘远洋渔船,其中已完工70 艘,其中47 艘已投入生产,提升远洋渔业整体实力;同时印发了《广东省远洋渔业项目补助资金申报指南(2016-2017)年度》的通知,利用下达广东省的国内渔业捕捞和养殖业油价补贴调整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扶持远洋渔业发展.

(4)海洋船舶工业

海洋船舶及高端装备制造业不断壮大.广东省有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91 个,年产值1 亿元以上的企业18 家,船舶年制造能力约650 万载重吨.2017 年,规模以上船舶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96.6 亿元,主营业务收入388.9 亿元,出口交货值163.1 亿元,同比下降20.8%、15.5% 和21.9%; 造船完工量372.2 万载重吨,占全国比重8.7%.新接船舶订单221.1 万载重吨,占全国比重6.6%.手持船舶订单557.5 万载重吨,占全国6.4%.三大造船指标分别同比增长47.5%、364.5% 和下降22%,分别比全国增长26.6 个、304.4 个、下降9.6个百分点.出口船347.1 万载重吨,承接出口船订单143.9 万载重吨,12 月底手持出口船订单469.9 万载重吨,分别比增51.9%、245.9% 和下降29.3%.出口船舶分别占三大造船指标的93.3%、65.1% 和84.3%.珠江口大型船舶修造基地已具规模,中船广州龙穴400 万载重吨的世界级船舶制造基地建成投产,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广东新船重工、广新海工、粤新海工、江龙船艇等船舶制造企业重点建设海洋工程作业船舶和辅助船舶和高端游艇、执法艇.

船企兼并重组和企业改革稳步推进.广船国际、中船黄埔文冲船厂等中船集团企业率先进行船舶企业改革,组建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整合资源、优化结构,企业产值和完工量同比有较大幅度提高,高新技术船舶占比大幅增加.其中:广船国际共交付各类船舶31 艘;黄埔文冲共交付各类船舶35 艘.珠海太阳鸟全资收购湖南益阳中海船舶以增强公务船和工作船市场竞争力;同时全资收购珠海先歌游艇、尼斯游艇,整合成立了珠海普兰帝船舶工程有限公司,重点进军铝合金船建造领域.中海工业(广州有限公司)通过企业内部整合,调整生产布局,突出重点,聚集力量,实现优结构、降成本.

船企产品结构升级效果明显.黄埔文冲开发出1200吨风电平台、4000 千瓦救助船、极地2150TEU 集装箱船、600FEU 冷藏集装箱船等15 型新船型、全球首艘智能商船中船iDolphin38800 吨智能散货船、首艘出口埃及的先进海工装备和MMC887 多功能平台供应船、全球最大改装半潜船、华南首艘风电安装平台以及国内首艘管道挖沟动力定位工程船等,市场反应良好,获得系列订单.广船国际核心研发产品从原MR 油轮拓展到LRI、LRII、VLCC,液货船主要着力于绿色环保型船型的自主研发,在线型优化、油耗、噪音等方面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在25-30 万吨VLOC 等细分市场保持全球领先地位,全球首型两艘极地重载甲板运输船及中国最大半潜船、科考船、客滚船等的成功交付,标志着广船国际成功实现了转型升级,在建的豪华客滚船、凝析油船等高技术船完成了产品结构的调整.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的MT6024DSV300 米饱和潜水支持船取得DNVGL 船级社颁发的入级证书,为国内首次交付的潜水支持船.

船企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广船国际成功拥有冰区加强型化学品船和成品油船、极地模块运输船、极地凝析油轮等产品自主知识产权,多项技术属国内空白,冰区船舶系列开发成功意味着广船国际开启了进入的冰区型船舶市场的大门;广东中远海运重工的首制综合地质调查船“海洋地质十号”下水,该船配置了我国首套自主研制的举升式海洋钻探系统,该船的成功建造填补了全国小吨位大深度海洋地质钻探船的空白.招商局重工(深圳)有限公司的“华天龙”项目是超大型起重船“DP”改造,实现了国内零的突破.广船国际有限公司产品中程运输(MR 型)成品油船、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产品工程( 工作)船2 项入选第二届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

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加强.2017 年广东省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取得新成绩,产值达12.4 亿元.玉柴船动、广州柴油机厂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远航螺旋浆有限公司、广州航海仪器厂有限公司、华南建材(深圳)有限公司、新胜发(佛山)船套索具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产品不断创新,在市场低迷的困境中取得稳步发展.

2、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

提升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支撑力.支持并指导广州、深圳建设生物产业国家级高技术产业基地,建成深圳大鹏海洋生物产业园,形成以海洋生物育种、海洋高端装备和海洋生物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为主导的研发孵化功能区.推动广州、湛江等市建设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试点.

为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2018 年起每年新增安排海洋经济发展资金3 亿元,连续安排3年,共计9 亿元,支持海洋经济创新和产业发展,重点支持海洋电子信息、海工装备、海洋生物、海上风电、天然气水合物(可燃冰)、海洋公共服务等六大重要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为战略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1)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业集聚发展

自主研发建造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以“蓝鲸一号”平台为代表的第一代超深水半潜式钻井平台,是中集海工建造的新一代超深水、双钻塔半潜式钻井平台,平台由中集海工完成全部的详细设计、施工设计、建造和调试,入级挪威船级社.该平台于2017 年2 月交付,在中国南海海域进行海域天然气水合物试采.

建设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2017 年4 月,中集集团联合中海油、中石油、中兴通讯等十余家海洋和电子信息领域的龙头单位,打造创新主体,共同成立了深圳市智能海洋工程制造业创新中心.创新中心以市场化为导向,在行业原有创新资源基础上,发展多学科深度交叉融合的新型创新结构,打造政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生态体系.海工装备设计正逐步从以海工平台设计为主向多元化产品设计转型,创造海工设计领域的新产品、新技术和新业态,推动该领域结构性调整.海上平台建造主要涉及半潜式平台设计建造、自升式平台设计建造和平台维修改造.

研制高端智能化渔业装备.中集海工研发的适合中国海域深海渔业养殖的HEX BOX 系列坐底式智能深水网箱,针对我国不同地区各种鱼类养殖的特殊需要,并于2017 年5 月签署国内首批两座《Hex Box 系列离岸智能化坐底式网箱》建造合同.Hex Box 智能深水网箱采用坐底式六边形钢结构形式,内部分为六个体积一致的小网箱,按尺寸进行分养.网箱采用了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等新能源供电方式,通过自动喂饲、水下监测、水下洗网、死鱼回收、自动升降、成鱼回收和云数据处理等一系列功能实现网箱养殖的自动化、智能化和无污染化.Hexbox 智能深水网箱充分吸收消化国际先进渔业装备经验,具有国际先进水平.高端智能化渔业装备的应用有助于我国水产养殖从近岸走向深远海.

(2)海洋电子信息产业

海洋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速.广东省依托海洋、港口资源和海洋经济产业优势,电子信息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形成了以车船仪器仪表、海洋软件及信息服务业、电子元器件为主的海洋电子产业雏形.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是船舶、海工、海洋监测以及海洋信息服务等海洋产业的基础和核心,对了开发和利用海洋资源,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大力发展海洋电子信息产业,是广东省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广东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由深圳市智慧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完成的水下无线通信控制网络系统,突破了水下高速无线通信定位与同步技术、智能感知和智能前端数据处理技术、智能数据集成分析与呈现技术、海底管线自主巡检与对接补给技术、水下常驻作业网络化智能化监控技术等关键技术,解决了水下无线通信和组网的世界性难题;广东邦鑫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基于海洋大数据的应急指挥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主要利用地理信息系统(GIS)、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技术,以海洋测量勘察、港口地理、船舶动态、生产作业、水深监测、视频监控、水文气象等数据构成的统一信息数据资源为基础,根据各港口、航道、渔港和库区等部门的实际需求,建设智能化、可视化的应急指挥信息化管理系统,为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应急指挥、安全生产监督和行业经济分析等提供支撑,全面提高其综合管理和决策分析能力.

3、海洋服务业水平大幅提升

加快发展现代港口物流业、海洋信息服务、滨海旅游等海洋服务业,重点打造集旅游、健康、休闲、养生为一体的高端滨海旅游业.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路径,贯彻落实《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1)滨海旅游业

构建特色国际滨海旅游目的地.加快发展海岛旅游.2016 年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签订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广东海洋强省建设合作框架协议》,提出共同推动广东海岛旅游资源开发.2018 年省海洋与渔业厅和省旅游局在海岛会上签订了《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旅游局合作框架协议》,编制了《广东省海岛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上报省政府.珠海横琴新区积极探索休闲旅游发展新模式,积极争取创建“国家国际休闲旅游岛”.阳江海陵岛被评为“国家蓝色旅游示范基地”.阳江海陵岛大角湾海上丝路旅游区成功创建国家5A 级旅游景区,成为广东省首个滨海类国家5A 级旅游景区和全国唯一以海上丝路为主题的5A 级景区.加快发展滨海文化旅游.广东省各地彰显海洋文化特色,深度开发滨海文化旅游.阳江推动“南海I 号”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提升阳江海丝文化影响力.湛江打造海鲜美食节、沙滩音乐会、沙雕展等主题活动,培育海洋节庆旅游品牌.省旅游局联合省文化厅评选出潮州古城文化旅游特色区等首批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示范区.加快发展滨海低空旅游.深圳东部华侨城旅游区被评为“通用航空旅游示范工程”.省旅游局推动深圳东部华侨城旅游区项目做好滨海低空旅游的示范引领,密切跟进项目建设情况,协调解决制约项目加快发展的瓶颈问题,向国家有关部委及时汇报项目运营情况,引导省内其他地方学习借鉴.

协助推动邮轮产业与城市功能有机融合.推进华南区域邮轮经济发展,维护邮轮进出南沙码头的通航环境和通航秩序;组织广州南沙国际邮轮码头工程通航安全评估,保障工程建设顺利实施;开展邮轮监管研究,完善邮轮海事监管交流平台等.合理规划邮轮游艇旅游.省旅游局和省交通厅分别印发了《广东省邮轮旅游发展规划(2011-2020 年)》《广东省邮轮码头布局规划方案》和《广东省游艇码头布局规划方案》,合理规划广东省邮轮游艇旅游发展,科学布局邮轮游艇码头建设.深化粤港邮轮旅游合作.深圳承办“内地与港澳邮轮旅游合作发展大会”.省旅游局引导粤港共同开发邮轮旅游产品,指导广州开通途径香港前往东南亚的海上丝绸之路邮轮旅游线路产品,联合对“一带一路”国家和地区进行宣传,推广粤港邮轮旅游“一程多站”路线.提高邮轮游艇通关效率.广州、东莞“单一窗口”电子口岸试点已初步完成,海关、检验检疫和边检部门经“单一窗口”向海事部门反馈《出口岸手续联系单》核准信息,海事部门通过“单一窗口”签发《出口岸许可证》,船舶或其代理人可自行打印《出口岸许可证》,实现“互联网+”下远程办理海事查验通关,提高了邮轮游艇口岸通关效率和便利化服务水平,降低了通关成本.

协助培育游艇旅游大众消费市场.扎实推动推动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政策落地,省旅游局、自贸办、海事局联合起草《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并以省政府名义报交通运输部,获交通部等四部委原则同意.2016 年“中山—澳门游艇自由行”正式开通.成为国内首个拥有经国务院批准对外开放游艇码头的城市.2017 年中国(广东)自由贸易实验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首航活动在广州南沙举行.

(2)海洋文化产业

海洋文化发展扩大.结合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充分挖掘、整理并弘扬海洋文化资源和历史遗产,连点串线、整合资源,提升影响力和竞争力.引导企业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沿线国家的交流合作,深入开展贸易促进活动,推动传统市场与新兴市场同步发展.支持发展跨境电商,借助电商平台引导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做大“线上海丝”贸易.抓好历史文化资源与滨海旅游产业有机结合,适度保护和科学开发滨海地区“滩、岩、岛、渔”等特色旅游资源,提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影响力,发展特色的“海峡文化”旅游.

(3)海洋金融业

探索建立“政银担”合作模式,推动涉海产业发展为进一步缓解海洋制造业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我省积极探索建立“政银担”合作模式,有效促进金融活水流向海洋渔业产业.粤财普惠金融(汕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与汕尾市海洋与造业局、相关银行共同建立“政银担”合作模式,风险分担比例按照政府承担50%、汕尾担保承担40%、银行承担10% 比例实施.汕尾担保为海洋产业链中核心企业核定融资担保额度5000 万元,贷款金额可放大到抵押物价值的1.2 倍,且抵押物可为标准与非标准抵押物.截至2018 年上半年,已放款项目4 笔,总金额880 万元; 已审批待放款项目3 笔,融资总金额660 万元; 已报审项日2 笔,融资金额830万元.此外,汕尾市海洋局于2017 年12 月牵头KXQN 设立了“汕尾市海洋产业链战略集群企业风险补偿金”.

(4)航运服务业

广东自贸试验区积极发展航运金融,助力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港.一是不断丰富航运金融服务产品,发展航运融资、信托、担保、投资、商业保理、信用评级等服务业务.扶持广州航运交易所做大做强,自贸区挂牌以来,累计完成船船交易1652 艘,交易额达83.89 亿元.“珠江航运运价指数”已纳入交通部的全国航运指数体系.二是拓展航运融资渠道.区内企业广州港股份有限公司2017 年3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并上线航运资产交易平台、运输交易平台、航运人才交易平台、航运结算支付平台四大交易平台.完成50 亿航运产业基金设立工作,引入资金用于航运基础设施建设和航运产业发展.三是加快发展船船融资租赁业务,推动离岸租赁、跨境租赁业务创新,实现了全国首单境外船船租赁资产境内美元交易,并入选广东自贸区挂牌三周年“金融开放创新十大最佳案例”.四是积极搭建对外交流管道.成功举办“南沙自贸区航运金融发展”研讨会,多次组织险企与银行、融资租赁、总部型企业等重点企业的交流.

4、集约发展高端临海产业成效显著

大力发展临海工业等高端临海产业.加快推进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基地、中科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扩建项目等一批项目工程建设,通过重点项目建设带动临海工业跨越式发展.目前,中海油深水海洋工程装备基地一期项目已投产,大亚湾石化区世界级石化基地建设加快推进,已形成2200 万吨炼油、220 万吨乙烯的规模,炼化一体化规模全国第一.

5、海洋潜力产业布局稳步推进

以海上风电为代表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迈出坚实步伐.科学推进海洋能开发利用,重点发展海上风电,编制《广东省海上风电发展规划(2017-2030 年)(修编)》,推进海上风电建设;广东省首个海上风电试点工程‘珠海桂山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正式开工,建设规模120兆瓦,总投资26.83 亿元,拟安装37 台风机机组.为汕头、揭阳、汕尾、惠州、珠海、阳江、湛江等风电项目办理用海批复提供海事专业意见.2017 年底开工的中广核阳江南鹏岛(40 万千瓦)、中节能阳江南鹏岛(30 万千瓦)、三峡阳西沙扒(30 万千瓦)、粤电阳江粤沙扒电(40万千瓦)、粤电湛江外罗一(20 万千瓦)5 个项目装机容量150 万千瓦,用海均已获批.2018 年新增10 个海上风电用海项目装机总量365 万千瓦,均已通过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组织的海底电缆管道桌面路由审查,并已取得用海预审意见,完成项目核准工作.其中:汕头三峡洋东、大唐汕头勒门一、华能汕头勒门二、粤电珠海金湾、国电投揭阳靖海、国电投揭阳神泉一等6 个项目已通过海洋环评专家论证会,正在办理海洋环评审批手续.

(二)海洋科技创新驱动力显著增强

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成效显著.2016 年湛江市被列为“十三五”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2017 年深圳市被列为示范城市.广州、湛江被确定为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广州南沙新区成为国家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深圳、湛江获批全国海洋创新示范城市,获得3 亿元的发展资金.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进展顺利,“十三五”期间共组织实施海洋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41 项,其中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37 项,产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4 项,总投资额超过20 亿元,拉动上下游产业投资约100 亿元,直接推动了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提速增效.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设置“海洋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专题和研究内容,积极引导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加强海洋高新技术研发和推广应用.2015-2017 年,支持省级科技经费3000 多万元,重点开展红树林、珊瑚礁等滨海湿地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南海海洋渔业资源及其栖息生态环境的监测与评估技术,海水淡化集成技术及示范,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及示范,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智能化装备制造关键技术等研究,持续提高广东省海洋科技的自主创新能力.2017 年,广东海洋创新联盟成立,成为全国首家省级海洋创新联盟.广东省海洋与水产高科技园完成主体建设,一批国家级海洋研究机构即将进驻.我省举办了中国国际(珠海)海洋高新科技展览会和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以及海洋经济发展论坛及一系列经贸活动.

海洋高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取得丰硕成果.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不断强化海洋科技领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成覆盖海洋生物技术、海洋防灾减灾、海洋药物、海洋环境等领域的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26 个,其中国家级重点实验室3 个.争取国家在广东布局面向南海的高层次应用性国家级海洋研究所,建设国家级海洋工程技术研究所.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等高新技术重大专项攻关进展顺利.广东省深海装备、船舶修造、海上风电设备等海洋工程装备制造走在全国前列.明阳风电集团单机发电功率达到6 兆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争取国家支持广东省设立海洋经济创新发展区域示范专项扶持资金,引导社会投资,重点开展海洋生物高效健康养殖、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研究及成果转化,海洋新型酶类、新型生物功能制品等52 项成果得到转化应用,建设具有国际水平的深海生物样品库和海洋生物基地.

以规划引领海洋科技创新能力建设.制定并印发实施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广东省海洋科技创新环境,加快海洋科技创新载体工程建设,搭建海洋协同创新平台.规划建设广深科技创新走廊,制定并印发实施《广深科技创新走廊规划》.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的海洋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建设广州、深圳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海洋生物产业高技术产业基地,重点打造一批海洋核心创新平台和多个创新节点.

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创业创新环境.推进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信息库和信息共享平台,促进高新技术企业持续增长.实施海洋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工程,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培育一批细分行业的“单打冠军”.积极推进海洋大型骨干企业创新发展,继续鼓励行业骨干企业突破行业关键核心技术研发,带动海洋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支持湛江市政府举办中国(湛江)“南方海谷杯”海洋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加强双创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双创发展引擎.加强海洋众创、众扶、众包、众筹等“四众”支撑服务平台建设,重点加快孵化器、众创空间、小微双创示范基地等建设,加强部门政策协同,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提高创业创新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海洋科技企业加强产学研合作,提升技术创新水平,先后支持海洋科技企业建设“海茂对虾良种选育科技创新中心”、“广东省水产品加工科技创新中心”等6 个省农业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了“罗非鱼养殖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健康凡纳滨、细角滨对虾选繁育基地建设”、“平海水产养殖与加工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和“广东省通大鲍鱼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一批健康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加强海洋创新能力建设,培育海洋创业创新技术源.依托创海洋新型企业打造一批海洋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推动在海洋创新骨干企业集聚一批高端海洋创新人才,加速部分海洋企业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积极争取在海洋再生医学与健康、海洋高端电子与材料、新一代海洋信息、海洋新材料、海洋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等领域部署一批国家实验室、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不断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引导创业创新资源投向海洋领域.统筹用好各类支持海洋小微企业和创业创新的财政资金,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加大对创业创新人才和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等一系列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推动实施研发准备金、科技创新券以及创新产品和服务远期约定政府购买制度,激励海洋企业不断加大研发投入.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路径,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金投向海洋领域.联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等部门印发我省贯彻落实八部委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加大与开发性金融的合作,联合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编制《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系统性融资规划》,与开行广东分行签订《开发性金融支持广东海洋强省建设合作备忘录》,建立高层联席会议制度,联合赴沿海市开展开发性金融投融资需求调研,建立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项目库.支持湛江海洋科技金融创新工作,成立湛江市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和粤西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引导本地金融机构尽快启动海洋经济金融服务特色化经营服务体系.

海洋科研机构和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为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建设广东人才高地,根据《广东省培养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粤组通〔2014〕18 号),2014 年起每年在广东省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海洋产业领域的杰出人才、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经评审入选的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省财政分别给予80 万、80 万、30 万元的资助.大力推动优化我省高校结构和海洋学科布局,加强海洋人才培养.中山大学设立海洋学院、海洋经济研究中心.在原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的基础上,组建华南地区第一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航海学院——广州航海学院.南海海洋研究所与深圳大学共建“海洋科技菁英班”.深圳虚拟大学园联合香港城市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十余所大学和研究机构,组建“深圳海洋研究与技术联盟”,加强海洋科技研究与海洋新兴产业培育.

(三)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效果明显

1、完善海洋生态制度

2017 年10 月正式出台全国首个省部海岸带规划——《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推动“多规合一”,以海岸线为轴,构建“一线管控、两域对接、三生协调、生态优先、多规融合、湾区发展”的总体格局,逐步实现陆海统筹.

贯彻落实《广东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行动计划(2016-2020 年)》.落实海洋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保护利用海洋生态环境,节约利用海洋生态资源.深化海洋资源科学配置和管理,实施差别化沿海产业政策供给,促进沿海产业合理布局,引导用海项目集聚,建设环境保护型和资源友好型沿海产业园区.

划定并严守海洋生态红线.出台《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广东省严格保护岸带名录》,划定海洋生态红线,从制度上落实海洋生态红线区面积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比例、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等控制指标;严守海洋生态红线,是保障我省海洋生态安全根本底线,必须严守,不得突破.强化海域海岛管理和海岸线保护.扎实做好海岸线修测的准备工作.开展无居民海岛使用权市场化出让试点,建立开发利用后评估制度.加快三角岛的开发利用,推进一批生态岛礁建设,加强海岛岸线整治和修复.

2、实施海洋生态工程

协助实施海上污染物治理.推动船舶防污应急能力建设,推动建立船舶污染监视监测体系.探索适合辖区实际的监视监测手段,制订了《广东海事局“十三五”重点水域船舶污染监视监测建设规划》,组织编制《广东省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调查和建设规划》;完善监视监测体系建设,立足广东智慧海事监管服务平台整合各种监视监测手段;拓展与政府其它有关部门合作,共同构建船舶污染物接收处理协调机制,形成对船舶污染物的监测监管的合力.推动中山、惠州建设船舶污染监视监测体系,推动阳江等市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建设规划通过评审.打好海洋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惠州大亚湾等重点海域陆源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在深圳市、惠州市、湛江市以及汕头南澳县、茂名电白区实施湾长制试点,探索在广东省开展实施湾长制.加强与环保部门的联动,实施近岸海域水质考核工作,落实海洋垃圾(微塑料)防治国家行动计划.

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美丽海湾建设成效显著.广东省拥有国家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5 个、国家级海洋公园6 个,建成海洋渔业类型保护区110 个、面积50.35 万公顷,保护区数量、面积居全国前列.建成人工鱼礁区50 座、面积2.9 万公顷,建成海洋牧场示范区12 个.建设汕头青澳湾、惠州考洲洋、茂名水东湾3 个省级美丽海湾试点.湛江、珠海、汕头、惠州、东莞等地海岸整治修复取得实效.组织编制《广东省美丽海湾建设总体规划》,明确建设目标、空间布局和重点任务,为各地开展建设工作提供指引.

“美丽海岸”岸滩整治工程效果明显.支持海岸带保护工作,积极争取资金,支持广东省海岸带修复整治工作.一是2016 年,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支持广东省汕头市、汕尾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29080 万元.二是2018 年,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支持广东省汕头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资金8520 万元.三是安排省级海域使用金支持海岸带保护有关工作.2016—2018 年,省级海域使用金安排32790 万元,支持有关沿海市开展海洋管理能力建设,海洋海域、海岛、海岸带综合整治、保护及修复,海岛地名普查以及海域管理、执法监察等工作.

开展入海排污口排查登记.共登记陆源排污口1138个.加强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建成省市县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加大入海污染源、超标排放排污口、海漂垃圾、入海河口等监测力度.建设了珠江口、大亚湾在线监测系统.

围填海管控有效加强.严格执行《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和《围填海管控办法》,从用海布局、使用方式、指标管控、围填海形态等方面着力促进集中集约用海和科学规范围填海.实施围填量控制和年度供给计划的“双控”制度,防止超规模围填海.开展了围填海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强化项目用海需求审查、海洋生态修复和围填海日常监管.严格控制新增围填海,妥善处理历史遗留填海造地问题,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在生态优先的前提下科学用海,全面落实围填海管控政策.

加大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力度.结合海岸带规划提出的分段管理的要求和岸线占补平衡原则,研究制定修复方案,并制定美丽海洋行动计划.开展保护区勘界立标,启动保护区资源环境本底调查,完善保护区信息化建设,实现功能分区、人员机构、科研监测等信息一张图管理.

实施海上污染物治理工程.一是支持海上违法倾倒垃圾处理.为支持开展打击海上违法倾倒垃圾,省财政2017 年安排2249 万元,用于支持、住房城乡建设、海洋渔业等部门开展海上违法倾倒垃圾执法在检查及垃圾处理有关工作.二是配合做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2017 年7 月,省环境保护厅与省财政厅等10 部门以粤环函〔2017〕904 号文联合转发十部委联合印发的《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推动沿海地市开展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

(四)构建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成效显著

密切泛珠三角区域海洋合作.充分发挥广州、深圳等地在管理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的辐射带动和示范作用,携手港澳共同打造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以粤港澳大湾区为龙头,以珠江一西江经济带为腹地,带动东南、西南地区发展,辐射东南亚、南亚的重要经济支撑带.以闽粤经济合作区、北部湾城市群、琼州海峡经济带为载体,与福建、广西、海南等省区合作发展海洋经济,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和海洋科技合作区.加大海洋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发展海洋科学技术,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推动海洋产业园区转型升级,科学开发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强化与广西、海南等地的海事管理合作与广西海事局签署《深化服务“珠江- 西江经济带”发展合作协议》;与广西、海南海事局、南海航海保障中心签署《南海海区航海保障工作协调机制合作备忘录》等.

积极参与亚太地区海事合作工作.成功承办中国-东盟国家海上联合搜救沙盘推演;参加中国- 东盟落实《南海各方行为宣言》联合工作组会议,协助外交部推进中国- 东盟成员国之间的国际海事合作重点项目;参加“第十二届亚洲海岸警备机构首脑会议”及“打击海盗及武装抢劫和地区合作”研讨会,讨论国际海事履约及相关的海事安全热点问题;参加马六甲与新加坡航行安全与环境保护合作机制系列会议,就海峡航行安全、电子航海和海峡环境保护等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

进一步深化粤港澳海事合作工作机制.与香港海事处共同签署《粤港海事调查合作协议》、与澳门海事主管机关签署《粤港澳三地搜救机构〈客船与搜救中心合作计划〉互认合作安排》; 组织召开粤港海事机构定期会议,有效解决粤港两地船舶安全航行、防止船舶海上污染、打击违法运输、港珠澳大桥安全建设等多项问题;组织召开了粤澳水上交通安全及航道管理合作联席会议,就涉及搜救合作、粤澳交接水域船舶防台协调、交通秩序维护和粤澳游艇自由行等方面合作达成共识.

统筹沿海、沿江、沿边开放,与福建、海南、香港、澳门共建世界级港口群、国际航空枢纽和数字海上丝绸之路.澜沧江—媚公河合作、大媚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和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不断深化,中国一东盟自贸区持续升级.与南太平洋岛国海洋产业合作不断加强,共建一批合作示范园区.南亚、西亚、非洲东海岸等印度洋沿岸地区新兴市场进一步开拓.

强化国际海洋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作.推动设立中国- 东盟海上合作基金项目.2017 年6 月1 日,“中国—东盟现代海洋渔业技术合作及产业化开发示范项目”推进会在广州举行.各项目单位签订了子项目合同书,在海洋生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养殖技术等多方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加强与外事部门沟通,积极参与外事活动.为进一步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支持我省海洋领域企业“走出去”,积极为企业顺利“走出去”提供服务并探索寻求海外支持.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切实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充分发挥广东省海洋经济对外交流合作优势,不断提升广东省海洋经济对外交流合作水平.

服务海洋经济建设成效显著.积极服务广东自贸区建设,实施了16 项创新监管举措.牵头开展广东自贸试验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游艇休闲活动水域划定工作,制定《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粤港澳游艇自由行实施方案》上报交通运输部;开展以广东自贸试验区为主要试点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目前“船舶进口岸审批”和“船舶进出口岸手续”业务已在广州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上线运行;推动“广东南沙”国际船舶登记船籍港在南沙自贸区成功设立;积极推进自贸区海上丝绸之路国际海员中心建设.积极推动口岸开放工作,支持中山、揭阳、汕尾、茂名等4 地市水域扩大开放,支持南沙货运二号码头、汕头华能电厂等11 个码头正式开放,支持湛江宝钢钢铁基地等22 个码头临时对外开放.

(五)海洋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

海上交通安全管理能力提升,水上交通救助体系逐步健全.一是全面推行现代风险管理制度.制定水上交通安全风险管理工作规定,加强风险管理后评估工作,逐步形成了“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预警预控、应急响应、持续改进”的风险防范闭环管理链,实现事后整治向事前预防的监管模式转变,有效预防辖区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的发生.二是科学分析广东省海上搜救工作实际,上报《关于加强广东水上搜救能力建设的提案》,并以落实提案为契机,推进各地市水上搜救分中心建设,目前广东省21 个地市已有19 个挂牌成立搜救分中心.揭阳、阳江市政府也已批复同意,正在协调挂牌成立前的具体事宜.

涉海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一是主动服务港珠澳大桥、深中通道、虎门二桥、广州港深水航道拓宽、南沙港铁路、中科合资广东炼化一体化项目、湛江钢铁基地、中海油惠州炼化二期项目、中广核惠州太平岭核电项目等重大涉水工程建设,及时协调解决重点项目海事监管服务工作的重点和难点问题,有效推动了重点项目建设进度,保障了重点项目建设安全.二是主动服务港口航运发展,通过加强与交通运输、港口等相关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提出交通运输和港口主管部门在码头竣工验收中加强码头结构审查,海事部门按照“先论证后核查”的工作程序加强对港池、航道等功能水域适应性的审核,妥善解决结构预留码头靠泊结构预留吨级船舶问题,充分释放了现有码头的通过能力,较大地提高了港口效率.

珠江口水上交通综合治理稳步推进.一是建立珠江口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定期制定珠江口年度事故预控目标和综合治理措施,组织相关分支局牵头开展打击内河船舶参与海上运输、珠江口采砂现场监管等统一执法行动,逐步实现区域协同常态化、严格监管常态化和责任追究常态化.二是组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联合省海洋与渔业厅制定联合工作措施加强珠江口采运砂船联合执法、防范商渔船碰撞等专项活动,确保珠江口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定.

海洋防灾减灾能力显著提升.截至2018 年上半年,已完成加固达标堤长672 公里,在建381 公里,累计完成投资63.55 亿元.围绕为沿海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海洋环境保障服务目标,积极构建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体系.经省政府同意,颁布并实施《广东省海洋观测网规划(2016-2020)》和全省沿海58 个岸段的警戒潮位值.在全国率先打造“海、陆、天”三位一体的海洋立体观测网,建成基本海洋观测站点22 个、广东海洋卫星数据应用中心1 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与评估、承灾体调查、风暴潮灾情调查与评估等工作,在深圳、惠州、湛江等地开展风暴潮灾害风险区划、海洋灾害风险排查等综合减灾试点工作.同时,积极推动海堤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2017 年7 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水利部联合印发了《全国海堤建设方案》,广东省共有23 宗、规划堤长793 公里的海堤纳入规划.各级三防部门健全海上防台风应急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台风防御应急预案,加强滨海旅游景区、游乐设施、港口、码头、船舶等高风险源、隐患点排查治理,加强台风灾害影响期间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防灾避险工作,及时采取应急关停措施,提前组织台风影响区域人员转移安置,有力有序防御“天鸽”、“妮妲”等台风正面袭击,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建成大亚湾全国海洋综合减灾示范区,为全国沿海地区做好海洋综合减灾工作提供“可复制、可推广、可持续”的经验.开展沿海警戒潮位标识物的设立工作.投入2000 万元开展省级预警报能力升级改造项目(二期).建成广东海洋卫星数据应用中心,推进海洋卫星在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领域的应用.省财政每年安排渔港抢险维护与海洋渔业救灾复产资金,用于加强渔港经常性养护,保证渔港总体功能的正常发挥.支持“平安海洋”气象保障工程(广东海洋气象灾害防御气象保障工程),项目总投资20.14 亿元,与广东省按照广东省1:1 广东省分担.

海洋经济发展体制机制不断优化.推进建立海域使用并联审核机制,提高审批效率,明确“已纳入区域建设用海规划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原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化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进一步简化海洋投资审批手续.对《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确定的集中集约用海区域内的建设用海项目实行整体规划、统一论证,适度简化单宗用海项目论证评审.《关于推动广东省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广东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管理办法》顺利贯彻落实,用海用岛审批“放管服”改革不断加快,确立了“一个取消、两个下放、三个委耗、四个服务、五项管理”的改革框架.率先完成7 项海洋与渔业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14 项省级海洋渔业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各地级以上市实施.台山、南澳、惠州等地开展养殖用海市场化出让试点工作.

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开发建设支持力度不断加大.自2011 年7 月5 日国务院批复《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海洋规划》)以来,全省各地、各部门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努力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建设,不断优化海洋经济空间布局,着力打造三大海洋经济主体区域.争取国家对广东省海洋事业、涉海基础设施、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建设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各类涉海专项资金优先安排纳入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的项目.支持探索设立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并推荐符合条件的现代物流企业纳入国家发展改革委试点物流企业名单,落实国家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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