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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论视角下《刀锋》两个中译本的比较

摘 要:德国功能学派目的论倡导,应该更加关注翻译行为所达到的目的,依靠判断译文是否满足原文功能来评价译文.翻译时应该先进行原文分析,了解其想要达到的功能,并根据此选择最佳的翻译方法.本文从比较英国作家威廉?萨默塞特?毛姆的小说《刀锋》两个中译本入手,基于德国功能学派翻译目的论进行分析,考虑到译者会采取不同的翻译策略,产生不同的翻译结果.在功能目的论视角下,要以翻译目的论的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来评判译本的翻译质量.

关键词:功能目的论;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作者简介:王志强(1991.5-),男,汉族,河南新乡人,天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英语笔译.

[中图分类号]:H31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39(2017)-24-102-02

一、总论

威廉?萨默塞特?毛姆(William Somerset Maugham,1874-1965)是英国著名小说家、剧作家.毛姆对人性有敏锐的洞察力,而且善于聪明地讲故事吸引读者.他作品中人物性格鲜明,情节跌宕起伏.《刀锋》是毛姆的晚期之作,主要讲述了二战后以拉里为中心的男女青年的爱情故事,表现出战后美国社会个人存在与社会现实之间冲突的普遍心理.1944年,《刀锋》正式出版,随后被译成各国文字.本文主要选取了周煦良和王纪卿两位译者的译本,从功能目的论的角度对比分析两位先生对《刀锋》的译本.周煦良先生的译本出现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属于《刀锋》的早期译本,译文语言讥诮幽默,相当传神.王纪卿先生借助近年出现在我国的毛姆热,重译《刀锋》,相较周先生的译本,王先生的译本更加贴近原文,也得到了广大好评.

二、《刀锋》的功能目的论视角解读

1984年,德国功能学派代表人物费米尔在他和莱斯两人合作撰写的《翻译理论基础概述》(General Foundations of Translation Theory)一书中,正式提出“功能目的论”这一概念.德国功能学派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交际活动.翻译的第一原则是实现译入语的预期功能和效果.翻译目的论的原则是:目的原则、连贯原则以及忠实原则.

(一)翻译的目的原则

弗米尔提出,所有翻译行为所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目的原则.翻译目的决定翻译的过程.在《刀锋》的两个译本中,笔者通过分析翻译的策略及深层目的,研究发现周煦良的译本倾向于异化法,保留了原文的风格、英式表达等,而王纪卿的译本采用了归化法,使读者如同阅读本土小说一样自然.

译例一:

‘What do you want to do then?’

‘Loaf,’ he replied calmly.

周译:“那么,你想做什么呢?”

“晃膀子,”他泰然回答.(周,2014:51)

王译:“那你想干什么?”

“闲荡.”(王,2016:47)

这出自拉里的未婚妻伊莎贝儿与他之间的对话.拉里在未参加战争前,对生活充满了期待,在一次作战中他的战友因救他而丧命,之后拉里便陷入了沉思.当伊莎贝儿问拉里对未来生活的想法,他仅用一个“loaf”敷衍地回答.

周煦良将“loaf”译为“晃膀子”,是游手好闲、无所事事的意思,颇具浓郁的地方色彩.笔者认为“晃膀子”这个词还是非常形象的.反观当时的时代背景,美国正处在“伟大而繁荣”的时期,拉里的亲朋好友为他设计了一条条人生道路,但他一心只想“晃膀子”,追求内心渴望的安宁与自由.在原作的叙事风格上,毛姆主张用简单明了的语言,甚至使用通俗口语,用讲故事的方式将其意图轻松道出.周先生的译文“晃膀子”更符合原文诙谐幽默、略带讽刺的风格,同时也把狡黠聪慧世故表现得淋漓尽致.虽然方言的使用不太符合读者的阅读习惯,但我们不能否定周先生的良苦用心.在翻译交际目的的传达和异化的使用上,周先生的译文保留了原文的风格,笔者更欣赏周煦良先生的译本.

与之相比,王纪卿在用词的选择上,选取了读者更易于接受的“闲荡”,但并不能够表现出原文整体的语言风格,在表现力上要略逊于“晃膀子”,不能引起读者的阅读兴趣,没有很好地完成译文的交际目的.

(二)翻译的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翻译目的论的连贯原则,强调译入语必须要做到语内连贯.通俗讲,译入语要在上下文语境中有意义,翻译应符合译入语所处的社会文化背景和语言习惯.翻译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强调译文必须要做到语际连贯.

译例二:

I he never begun a novel with more misgiving. If I call it a novel it is only because I don’t know what else to call it.

周译:我以前写小说从没有像写这一本更感到惶惑过.我叫它做小说,只是因为除了小说以外,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周,2014:3)

王译:我以往动笔写小说,从未如此犹豫不定.我将本书称为小说,只是因为我找不到别的名字称呼它.(王,2016:1)

第一句里的“misgiving”,两位译者将其译为“惶惑”和“犹豫不定”.“惶惑”在《现代汉语词典》中的意思为“惶恐疑惑”,侧重于心理上的不安、心神不宁,而“犹豫不定”,意思为“拿不定主意”.根据《韦氏大学词典》,笔者认为这里的“misgiving”是“a feeling of doubt or suspicion especially concerning a future event”的意思,也就是“犹豫不定”.《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但小说的故事发生于两次世界大战期间.二战爆发后,作家毛姆流寓美国,他在小说中描绘了许多美国男女,后文也提到了自己从未打算写本国以外的人,因此开篇便表明了创作该小说时内心的疑惑,但这种疑惑并没有达到惶恐的地步,周煦良的译本进行了超额翻译,没有忠实于原文,有悖于翻译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因此,文章开篇第一句话,王纪卿的处理较为恰当.

第二句中,周煦良将原文中的两个第一人称主语“I”翻译时进行省略,译者考虑到这两句原文中已经出现了三次第一人称主语,在翻译时对原文的句法稍加改动,在这一点上,王纪卿的处理略有欠缺.但是,值得说明的一点,虽然两位译者在这句话上并没有理解上的差异,周煦良“想不出能叫它做什么”这样的表达有些拗口,与此相比,王纪卿的翻译“找不到别的名字称呼它”更加符合现代汉语的语言习惯,更加符合翻译目的论中的连贯原则.

译例三:

His business connections with the impecunious great both in France and in England had secured the foothold he had obtained on his arrival in Europe as a young man with letters of introduction to persons of consequence.

周译:他初到欧洲时,还是个拿着介绍信去见名流的年轻人,后来和英国、法国那些中落的大家发生商业关系,这就奠定了他先前取得的社会地位.(周,2014:7)

王译:他在法国和英国与穷酸贵族建立的业务关系,巩固了他年轻时拿着给要人的介绍信初来欧洲时所取得的立足之地.(王,2016:5)

本例是描写艾略特一心想钻进上流交际社会所做出的努力.对于源语的这个长句,两位译者都注意到了英汉两种语言之间的差异,采用将英语长句拆开来分译,成为短句.值得注意的是,周煦良的翻译将这里的时间状语“on his arrival in Europe……”提到句首进行翻译,从而减轻了整句的负担.此外,用“初到”、“后来”逻辑性增补词将整句连接,更加符合源语的逻辑叙述,周煦良的翻译可读性更强.与之对比,王纪卿的译文句子冗长,句与句之间关联性差.英语和汉语在语法结构上有很大的不同,这就需要我们在翻译的过程中,更换原文词语的前后次序.笔者认为后者的译法失之于原文的可理解性,有悖于译文的翻译目的论连贯原则.

在以上译例中,有一些笔者不能提供一个更好的版本,也许是因为我的“挑刺”本身就存在问题,但更有可能的是笔者自身的翻译水平还有待提高.无论怎样,翻译都是一个无止境的工作,有时译文的好坏评判会掺杂一些主观色彩,有一些则是“明眼人”一看就明了.

三、结语

毛姆是享有“莎士比亚之后第一人”盛誉的戏剧家和小说家.《刀锋》是他长篇小说创作中的三大代表作之一.周煦良和王纪卿两位译者为《刀锋》在中国的传播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功能目的论认为,翻译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通过以上译例的对比分析,如果不考虑翻译目的论,可能会忽略译入语的可接受性和目的.在翻译的过程中,译者要充分考虑到翻译的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这样才能达到翻译的目的,发挥预期的功能.

参考文献:

[1]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The Razor’s Edge,Vintage Classics,2000.

[2]毛姆著;周煦良译.刀锋[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4.

[3]毛姆著;王纪卿译.刀锋[M].北京: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16.

[4]卞建华.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8.

[5]谢天振.当代国外翻译理论[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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