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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案脱敏审理彰显中国法治力量

9月11日,李明哲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因李明哲是台湾居民且又有NGO(非政府组织)身份,在审理前被许多人认为颇为“敏感”.但全程公开的审理过程,详实的图片、视频证据,证人依法提供的证词,对被告人辩解权的充分保护等,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庭审可以说已令案件“脱敏”,留给人们的印象则是法律庄严、不容侵犯.庭审中,公诉人出示了确凿证据.李明哲当场承认无视中国大陆的法律制度,组织、策划、实施了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行为,并表示认罪悔罪.至此,这个案子已没有更多悬念,接下来就是法庭依据庭审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判决.李明哲是何许人也?

据报道,李明哲曾是民进党社会发展部前党工,为蔡英文辅选过,也是“台北文山小区大学”这个NGO(非政府组织)的“学程经理人”.近年来,他的主要活动就是推动大陆的所谓“化”——邮寄书籍给中国大陆的“同道”,邀请大陆所谓“维权”人士赴台活动,甚至还要推动在大陆一些地方成立所谓的“小区大学”,作为他们的宣传阵地.

所谓“化”是台湾方面近年来对大陆颠覆活动和心理战的重点之一.对台湾情报系统及有关机构而言,其目标并不在于大陆“”与否,而在于给大陆制造内部麻烦,牵扯消耗大陆资源及精力,以弥补台方在“硬实力”方面与大陆越来越大的差距.在过去的数十年间,台湾方面的这种“政治仗”从未停息过,只不过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关键词而已.

而近年来,台湾方面在从事这种活动时,还越来越多地借助各类NGO作为平台.表面上看,此类NGO打着“民间”的旗号出现,但实际上,它们背后往往有台湾“不可描述”部门提供的资金、人员,甚至是直接的技术支持和策略指导.为了更具隐蔽性,这些NGO很多时候并不自己出面行动,而是用金援、培训等方式,在大陆寻找“代理人”进行宣传和煽动活动.这也是为什么李明哲这样的“布道”者需要每年都来大陆——毕竟要招几个人,既要面试,又要培训,确实也不容易.

而以NGO面目出现的组织,其背后的“上线”绝非只有台湾一家,还有若干境外势力的身影.针对这种乱象,大陆方面今年1 月开始实施《境外非政府组织(NGO)境内活动管理法》.这项规定一出,一些心虚的境外NGO已经先后撤离,但李明哲不知是“布道”成瘾,还是有考核任务在身,仍要到大陆从事过去那种活动,其结果可想而知.

顺带一提的是,此事被倾向于绿营的某报在头版用了大标题《野蛮中国胡扯危国安,乱抓维权台人》来报道.问题是,该报道还配发了李明哲“脸书”账号的一些内容,其中包含颇多极为偏激的言辞,恰好符合了“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条件,几乎可以作为呈堂证供.这样的神助攻,也可算是“高级黑”了.

李妻表现同样“不简单”

李明哲东窗事发最早是台媒报道出来的,因为他的妻子李净瑜发现,已经十多天联系不上他了,于是神勇的台媒很快就分析出李可能进了大陆的“有关部门”.这一点很重要,说明他们自己对李到底犯了什么事,似乎也有所预感.大陆方面的回应颇为高效,3月29日由国台办发言人证实:“台湾居民李明哲因涉嫌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已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目前身体状况良好.”

但是,李明哲妻子上演的戏码,却超出了一般案件的范畴.4月以来,李净瑜的表现十分高调.在事情尚无定论之际,李净瑜就在一些台湾人权团体陪同下召开记者会,说她要让更多人知道李明哲就是一位“人权工作者”,要避免李明哲被大陆任意“罗织罪名”.她还说,现在虽然无法拯救丈夫的躯体,但一定要捍卫李明哲的尊严……听起来,她似乎当时就能确定,李明哲是救不回来了.

此后,李净瑜先是向大陆方面到处发函,然后说自己要到北京给丈夫送高血压药物,接下来又炒作自己如何未能前往北京,最后又要给大陆方面发公开信等.而在这一系列行动中,全程都有台湾部分媒体的配合报道.李净瑜应该很清楚,李明哲涉嫌触犯大陆法律,这是无可改变的事实.但她的目标似乎并不在于李明哲,而在于通过这一系列事件获得更多“”.有台媒就“起底”李净瑜发现,此人对参政颇有兴趣,但“政途”一直不顺.据说这些年来,李净瑜也在用各种方法炒作知名度.这次其丈夫出事,从某种意义上反而给了她这个机会.

而且,李净瑜也并不避讳自己与境外势力的关联.据她自己所言,她已经广泛联系了大赦国际组织、美国人权观察等组织共同“声援”.这甚至连民进党当局的大小官员们都看不下去了:原本在蔡英文上台后,两岸之间的沟通渠道就已不再通畅,李净瑜的做法,只会让局面变得更糟糕.

李明哲案教台湾人自觉遵守大陆法律这次庭审后,参与了旁听的李净瑜还是不消停.她随后发文表态,指称李明哲受到“虚假审判”,是“被迫认罪”,并将审判说成是一场“政治大戏”.李净瑜说的没错,李明哲的确受到了“压力”.这是法律的压力,是法律就一定会带有强制性,就一定会有压力.李明哲要颠覆大陆的政权,以身试法,就必然会受到这样的压力与相应的处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李明哲是台湾居民,可以不理解大陆的法律,但不能因为李明哲不理解,法律就要对他网开一面.你不理解、不尊重大陆法律,大陆的法律会教给你怎么理解、怎么尊重.

对台湾那些攻击大陆法律不符合“国际规则”的人来说,李明哲案就是一堂普及法律的ABC课:什么事情在台湾能做,在大陆却不能做.这个ABC常识的另一面是,合乎大陆社会发展实践的司法制度确保了稳定与发展,也确保了台湾居民在大陆合法经商、逗留和居住的权利,受到了民众的广泛认可.

李明哲案的特殊性在于,李是以NGO的名义来大陆搞颠覆活动的.在台湾和一些西方国家看来,NGO就如同护身符,挂在身上就如同挂上了个“自由、、人权”的牌子,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合理合法的了.李明哲被调查后,台湾有些人跳出来,试图按这个逻辑,借助“国际力量”展开“营救”.在21世纪的今天,台湾居然会有人出此馊招,足可见他们的愚昧与无知.而大陆不像台湾,“国际力量”喊两声就会发颤.大陆有自己管理NGO的法律,更有自己的法律尊严.谁的护身符也不管用,试图借助于“国际力量”迫使大陆改变法律,到头来只会碰一鼻子灰.

李明哲不是第一个因涉嫌危害国家安全而被审判的台湾居民,过去也有过类似的案子,但有的没有公开,引发了台湾和国外一些媒体的臆测,编造出离奇故事.这次公审,有助于台湾舆论认清事实,体会大陆法律的公正严明.同时,它也有利于反击境外舆论将此类案件往“打压人权”方向的炒作.

(本报综合)

法治力量论文范文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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